一、厦门无住房证明在哪里开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2、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资料齐全的话,很多房管局都是随到随开,不会影响过户。但因为在办理贷款和过户的时候都需要无房证明,所以当办理贷款和过户之间的时间距离超过30天时,需要办理两次。
二、所需的材料
(1)非本地户口的,可以去到个人现在生活的城市的房管局,开具本市无住房的证明。
(2)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准备的是原件和复印件。
(3)已婚人士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异人士需要携带离婚证;未婚人士需要携带单身证明。
(4)一般情况下异地购房,需要办理两次无住房证明。一次是申请贷款购房时,需要有现所在地的无住房证明;一次是办理契税时,需要有原户籍所在地和现所在地的两份无住房证明。
(5)为本地户口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携带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
(6)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可以不用每位都到场,家庭也可以派一名或几名代表,但是每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还是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