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2)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原件核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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