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医疗费的申报形式包括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
持相关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原件和复印件
3、病情证明(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原件和复印件
4、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个体参保人员应提供统筹地区规定的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