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录;
在线填报相关事项申请材料;
等待网上预审意见;
在线打印预通过材料,对应处签字,盖章,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提交窗口受理;
等待审批结果;
取得相关证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