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聘用制女干部退休年龄怎么规定的
(一)聘用制女干部年满55周岁应该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医务鉴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办理因病退休。
(二)聘用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的干部退休年龄时,连续受聘满10年,且仍在聘用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按干部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填写干部退休审批表,发干部退休证,职务栏内注明“聘用制干部”。
(三)聘用制干部在职期间被解聘的,其待遇按工人标准执行。
二、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
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岗位业绩双看重,单位内部分配具有自主权,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安置未聘人员实行“两条腿走路”。原有的固定制身份人员中的落聘、待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转岗聘用、参加培训等办法,在本单位、行业、系统内妥善安置,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和按国家规定原招收的合同制人员,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期满后,双方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