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迁出户口办理条件: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
5、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
6、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黄石户口业务办理地点:
黄石市花湖派出所
电话:(0714)6523140
地址:花湖大道62号
黄石市黄石港派出所
电话:(0714)6512281
地址:新街4号
黄石市团城山派出所
电话:(0714)6355160
地址:安达路35号
黄石市铁山派出所
电话:(0714)5418411
地址:广友路6号
黄石市大桥派出所
电话:(0714)6510119
地址:迎宾大道
黄石市临江派出所
电话:(0714)6484696
地址:飞云巷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