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2005年之前缴费年限的,一律按2005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06年至2010年期间缴费年限的,按同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费率为20%,其中8%由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12%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市区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月,缴费费率20%,其补缴资金由本人一次性趸缴。
对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本人需一次性补缴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
1、有偿退出承包地补偿
今年起国家在不少地区推行了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在这些试点区域内,如果有农户选择永久性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国家就会对农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农户的土地面积越大,补贴金额越高,而且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每亩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一些地实行的是一亩地4万元的补偿标准,如果农户有几十亩地,那么就能一次性领到百万补偿款了。
2、有偿退出宅基地
早在2015年,国家就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主要是针对现在很多农村都是一片荒芜的景象,大量的农户进城落户,农村的宅基地资源被浪费。所以国家制定了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实行,当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重点是自愿,必须是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提出,获得的补偿标准最高为每亩8万元。
3、失地农民养老金补偿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随着老龄化的到来,他们的老年生活令人堪忧。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晚年生活,国家对于失地农民发放了失地养老补贴金,也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种,只不过失地养老保险是由政府、村集体、村民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标准一般是当地城镇低保标准 。按照规定,如果土地被征收时,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失地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