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向县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级教育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提出初审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报市级教育部门认定审批。市级教育部门对县级教育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教师资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级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向县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级教育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含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提出初审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报市级教育部门认定审批。市级教育部门对县级教育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教师资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级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