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时满足国家安全、水利、气象、防震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条件:《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3条
二、法律依据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4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36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静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四、办理机构
静海区规划分局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六、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