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驾驶证核发、审验需要什么材料
1、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和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到车辆管理所驾驶证审验大厅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①驾驶证信息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2分以上的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予以办理;②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须先行处理后再予办理。
3、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审验记录并打印回执交驾驶人本人。
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2、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粘贴1寸近照)并由县级或部队团以上医疗机构对驾驶人本人按表上内容进行身体检查(加盖体检印章)。
二、驾驶证
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