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可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1.吸毒的社会预防
(1) 建立全社会的心理预防机制。
(2) 建立高危人群和重点环境的专门预防机制。
(3) 建立、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帮戒挽救机制。
(4) 建立高效、严厉的打击毒品犯罪的特殊打防机制。
(5) 建立、健全禁毒综合治理的统筹协作机制。
2.吸毒的家庭预防
首先,要把反毒、防毒的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次,要增强家庭反毒、防毒的社会责任感。
再则,家庭要采取防范措施,达到保护其成员不受毒品侵蚀的目的。
总之,吸毒的家庭预防是抵御毒品最普遍、最有效的第一道防线。只要家庭成员具有整体意识,对亲人怀有浓浓的亲情,就能及时发现和洞察其成员的吸毒苗头,并给予坚决制止。
3.吸毒的学校预防
学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育人、育才、育德并重。要在教学课程中把“禁毒教育”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学生时时处处自觉地加以防范。学校应将禁毒教育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学校要高度注意对“差生”和特殊学生重点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建立良好的校纪、校风,使学生在优良传统、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教育中健康成长。
特别需要强调,学校必须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入校,更要严防有吸毒劣迹的人入校,对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