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提供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
3、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4、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注:申请人将分别由所在单位或居住街道,区、市住房保障中心三级审批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