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少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如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下个月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发放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代替;
2、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或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3、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4、向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年支付一次工资;
5、劳动者离职时,单位扣押、未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6、不向实行计件制的劳动者支付工资;
7、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工资;
8、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
9、停工、停产期间可不支付、减少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