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录用或者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办理要件:
1、《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补缴)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花名册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受委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