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事故轻微处理流程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的程度,必要的话可以同时报警。需要注意的是要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3.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4.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5.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6.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7.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8.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9.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10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11.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