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事窗口(法规科教科、资环科、渔业科)(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7F-23,邮政编码:523001)。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机构
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窗口系统,进行网上预约预审,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后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出具《地方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准入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领取证书可到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事窗口自取或采用快递领取证件。(快递有风险,须申请人自愿申请和同意自付快递费。注:申请人如有需要,可采用邮寄方式取件。采用邮寄方式取件的,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料时向我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需注明邮寄地址、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并声明“如邮寄过程中发生资料丢失,由本申请人自行负责,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无关。”)。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事窗口(法规科教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2.受理。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后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出具《地方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准入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领取证书可到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事窗口自取或采用快递领取证件。(快递有风险,须申请人自愿申请和同意自付快递费。注:申请人如有需要,可采用邮寄方式取件。采用邮寄方式取件的,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料时向我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上需注明邮寄地址、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并声明“如邮寄过程中发生资料丢失,由本申请人自行负责,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无关。”)。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