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后延缴费申请,并到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其中:市区户籍人员应先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由托管其档案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到同级社保经办机构代办其后延缴费申请手续;非市区户籍人员,由本人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市区的,到市社保中心)提出后延缴费申请,同级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根据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通知单受理其档案托管业务。
2.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延缴费的参保人员,按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继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
3.后延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由本人向托管其档案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按退休审批程序到相应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审批、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等手续。后延缴费人员的养老金从批准次月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