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事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成都失业免费培训是专门为成都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项保障措施。培训内容可以由失业人员在几十种职业培训项目中任选项目。这对于失业人员本身是一次再学习的机会,也不是属于强制性的培训,没有不参加培训就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规定。
首先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然后根据户口地选择培训地点,填表后到街道办理处报道,月初报道,月末领取失业金。成都有的区要培训,有的不培训,有的时间较长,有的较短。本人可以代办申请手续和提供相关咨询(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外地户口、本地户口均可参加。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和每人每月546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2、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
3、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4、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5、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
6、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