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约定试用期七天无工资的协议是无效的,该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95年的劳动法和08年的劳动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之随意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或杜绝用人单位的随意调岗行为。《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内容为前台接待,后公司要求去做销售,是属于工作内容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如果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应该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是违法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
3、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同样要履行该义务。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意调岗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如果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