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麦岸路2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前往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提交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市海洋与渔业局对资料审核及实地审查,并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自取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提出核准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电话通知提交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电话通知提交申请人。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资料审核及实地审查,并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科自取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