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回避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1、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另行指派调解员
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公开进行。
拟定调解提纲,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如实做好调解笔录
当事人是否达成和解
"1、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2、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3、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合同。4、调解不成立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5、调解终结后,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
调解终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