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网址:http://www.zjwsbs.gov.cn/portal/)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申请人向湛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电话通知申请人到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新设立区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培训股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电话通知申请人到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批复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新设立区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