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办理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非本市人员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公安机关可视情为其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单位派遣函。
(四)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加盖社保局印章的六个月以上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本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的明细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函。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七)申请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须提交委托书、交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但非本市人员申请商务签注每次均须本人亲自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