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回答有关询问,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缴纳证件费用,
6、持受理申请回执,
7、本人身份证明前往受理部门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