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只发给已办理了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手续,但还未领到证,又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公民,包括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没有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手续的人员,不能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
(2)公民申办临时身份证,应当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二张近期身份证标准照片,其中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必须持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出生、公证等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明。
(3)公安机关对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受理后,经审核同意当场予以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