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某市生育服务证》/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某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