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图纸;
(2)查看现场;
(3)审核图纸资料;
(4)领导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1、该表由唐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消防窗口领取(联系人:黄敏;电话:2735499)
2、严格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填写,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涉及到多家单位的,土建、消防、装修、暖通等专业为甲方分包的分别在申报表中加盖竣工章,内容要求准确、详实,所有表格涉及内容不得漏填。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要求内容填写完整,盖章清晰。
2、要求使用住建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制式红本)。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要求提供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原件,如采用复印件需加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公章。
2、消防产品进场的监理查验报告原件。
3、防火门购货合同原件,若采用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及生产企业公章。
(四)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报告、见证取样抽样检验单
(五)消防产品地方监督抽检报告
1、报告包括消防产品地方监督抽检报告、消防产品监督检验单、消防产品申报表、消防产品确认单。
(六)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七)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加盖企业公章。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结构图除外的全套工程竣工图纸(须分类装订成册),要求加盖竣工章并填写完整,并提供图纸电子版。
2、消防设计文件,要求加盖竣工章并填写完整。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自动消防设施施工、调试、验收记录。
5、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6、永久用水、用电证明
7、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全套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