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携带纸质材料到丰顺县公路局路政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技术审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审批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三、办理材料
包括设置位置平面图、标志立面图、支架结构图、总体设计效果图及有关说明。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由广告公司承担设计的小型非公路标志可提交该公司营业执照
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
无。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需盖单位公章
原件需盖单位骑缝章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申请人为法人才需要提交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