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须符合3条件
小编从柳州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日该部门下发了《柳州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达到22周岁的单身人员,可独立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取得本市《暂住证》且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年(含)以上;
2.家庭无住房且人均月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以下,或家庭住房困难且人均月收入在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以下;
3.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居住。
据了解,“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柳州市市区无自有住房,包括自建私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运作建房、拆迁安置房(含待入住)和商品房(含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等,未承租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柳州市市无转让直管公房租约的行为。“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柳州市市区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政府公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以下。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年的公租房建设基本集中在柳东新区和河西片区。从今年开始每年4、7、10月是公租房的申请时间,目前正在为7月份的申请做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