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行驶路线、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距离、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线路和运输时间);
3、行驶证正本相符的复印件;
4、需要对公路、桥梁进行改造或加固的,应当提供加固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5、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