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资料不齐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出具初步意见,若不同意,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若初步意见同意,则报区管委会调整。
5.区管委会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资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由绿化主管部门审核资料,出具初步意见,若不同意,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若初步意见同意,则报区管委会调整。
5.区管委会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6.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结。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