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电话投诉,杭州市公安局电话:(0571)87280114,也可以是直接到当地的派出所部门进行投诉。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1)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4)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除《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流动人口拟在本市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四、办理流程
1.准备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2.到社区或者当地派出所办理;
3.当场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