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某小区的业主在微信群中发出信息,请求全体业主集体涨房价,对房屋进行控盘等的,目的是通过联手推高房价,而这种行为中央对房屋基本政策是相违背的,深圳市房屋管理部门已经着手进行查处。
深圳市保安区住建局表示,相对个别业主涉嫌恶意炒作二手房的行为,
开展调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一是对发布集体涨价言论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
二是暂停办理该小区二手房网签手续,并发布该小区二手房交易风险告知书。如业主确需交易,需到我局签署交易风险知晓书。
三是对涉嫌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行为进行严肃调查,一旦查实,相关责任人将列入黑名单,并研究限制其买卖住房和享受公共住房福利等相关措施。
四是如发现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市监、司法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五是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恶意炒作房价,严禁中介机构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违者将被暂停网签权限,并列入行业诚信黑名单。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又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捏造或者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消费者和经营者实施市场行为的前提是获得价格信息。但在现实市场中,消费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使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成为可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欺骗行为,即通过制造和传播欺骗性信息,推动价格非理性上涨,借此牟取不当利益。
二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在一些情况下,经营者所散布的涨价信息本身是真实的,但散布的方式和手段存在问题。例如,在当前,一些企业无视公众对价格上涨的敏感性和政府管理通胀预期的要求,借助媒体提前、公开、高调宣布涨价信息。这种行为一方面,加剧了市场恐慌心理,导致了抢购风潮: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便利了企业之间的价格协调行为。因此,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散布涨价信息,也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