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2019年最低工资是多少
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而是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二、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
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从理论上来看,按照“正常劳动”的解释,最低工资只应包括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所得的基本报酬,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工资构成不合理,基本工资的比重过小,因此《最低工资规定》中没有把奖金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之外。
《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医疗卫生费;(7)丧葬抚恤救济金;(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