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1、一般农村居民:今年每人缴纳合作医疗资金150元。
2、低保对象、五保户、老年人及农村独生子女:低保对象、五保户的参合费用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补助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纳标准:60-69周岁每人缴纳105元,70-79周岁每人缴纳75元,80周岁以上每人缴纳0元。)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在国家、省市县公布的基本医疗目录和基本医疗范围内的可以报销;
2、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3、新农合一般报销有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