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资源现状条件允许; 2)采集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3)采集方法、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明确。
兴宁市农业局
不收费
20 (工作日)
兴宁市和平路2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