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由于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县教育局接件人当场核对,并当场作出决定并盖章,故无法网上申请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向所在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2.受理。县教育局接件受理人员核验证明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地点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人民中心主楼412
四、办理机构
佛冈县教育局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