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阳市公安局改进作风服务群众55项措施29条规定:1、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由原来的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因此,信访人如果达到条件,只要资料齐全,就可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
1、与父母关系证明;
2、未婚证明;
3、迁入者本人申请;
4、迁入者身份证复印件。
持以上材料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即可,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如还有其他疑问或咨询相关情况可电话联系观山湖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室(8679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