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糖尿病医疗救助
糖尿病属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可以申请国家慢性病门诊补助,申请成功后当年有效,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当年的门诊检查费用和药费。
糖尿病人每人可享受200-600元的治疗补助,最高可达1180元。
二、救助具体的范围
(1)无劳动能力且既无法定扶养人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即“三无”人员。
(2)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的农村灾民。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城市贫民。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伤病无业人员,60周岁以上的伤病无业老人和16周岁以下的伤病未成年人。
(5)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及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
(6)其他经各种救助仍有困难自负医疗费用的特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