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助农扶贫创业资金怎么申请
1、申请登记。借款人到创业(或居家就业)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索取《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后交该所。人社所对照《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进行初筛登记和确认盖章,报县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进行资格认定。
2、资格认定。县失业保险处与县扶贫部门会商,对借款人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身份进行认定,并由县扶贫部门盖章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县失业保险处将《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转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县担保中心)。
3、调查和评审。县担保中心收到《借款人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及时通知借款人补充相关资料;材料齐全的,县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进行联合调查和评审,对借款人的身份认定、信誉情况、贷款用途等进行科学评估,拟定担保和贷款意见。
4、担保和放贷。对拟发放的贷款,由县担保中心履行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按规定手续放款。
二、创业扶贫贷款条件
首先必须满足是贫困户的身份由贫困户进行申请,或者直接贷款给贫困户,或者由贫困户申请贷款给企业,但是企业必须和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协议或者是分红协议,能够保证这笔贷款直接或者是间接给农村贫困户带来收益,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
除了需要满足贫困户的身份要求之外,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到60岁之间,有固定的住所,而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又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而且所申请生产经营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而且贫困户需要有比较明确的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将所贷的款项真正利用好,帮助贫困户获得快速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对于贫困户所签订协议的企业来说,需要能够带动缺乏支付能力的贫困户共同发展,既可以是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也可以是农村合作组织,或者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