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案例过户时突然多出万余补缴款?
市民罗小姐在越秀区想买一套房改房。按照规定,房改房卖房时必须按房管局系统出示的评估价补上1%的地价,除非房产证上注明了“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罗小姐特意问了业主是否已补缴地价,业主答复补缴完毕,并出示了房产证,上面注明了土地使用期限。地产中介经纪也说,房改房补缴了地价,才会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期限。于是,罗小姐放心地购买了这套房,但等到去递件过户时,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却称,罗小姐要先补缴地价款项,才能正式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业主强调要实收,面对突然出现的1万多元补缴地价款项,罗小姐“蒙”了。最终双方协调后,各自负担了一半。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一手房改房再上市交易都要由个人补缴地价,即便房产证上注明从何时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期,也不代表买卖时不需要补缴地价。市民在购买房改房时,要问清楚该费用是由谁补缴了,拟定好补充条款,明确一旦还需支付资金时该由谁负担。
另外,假如房改房还未购买分摊面积,也要进行补缴。但如果房产证上已注明了“建筑面积”,就说明这套房改房已补缴了分摊面积。同时还要看房产证是否写明“按成本价购买”,因为房改房标准价购房比成本价购房低,假如上市出售,业主按规定需将增值额的20%交回原产权单位,即再补交成本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