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下签的合同成立吗

一、不知情下签的合同成立吗

不知情下前的合同是不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实缴”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负有足额到位的义务。因此,实缴资本不足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

一、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就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

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

一、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金融机构以协议形式与债务人达成具有减免债务性质的约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属于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只要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认定合法有效正确,同意债务人一旦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则其余债务即为免除。二、债务免除

浙江疫情期间房租怎么办

一、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如何办浙江疫情期间房租,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进行缓交,或者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一定的减免。二、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

疫情期间房租怎么交

一、疫情期间房租如何交疫情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的约定交,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的,可以要求期交,还可以与房东协调对房租进行减免。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

张家港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

一、张家港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政策张家港疫情期间还没有出台房租减免的相关政策,房租的减免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解决。二、张家港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列当事人

一、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列当事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转让时,当事人主要包括转让人、受让人等,而转让人可以是债权人、债务人,而受让人要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如何办疫情期间交不起房租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对房租进行减免,或者延期交纳房租。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怎么明确

一、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怎么明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只要履行了出资的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责任的,所以股权转让协议可以不明确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疫情防控期间房租怎么算

一、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如何算疫情防控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约定计算,不过因为疫情的原因,可以和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二、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