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江门市金瓯路288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部门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江门市金瓯路288号
六、办理材料
需用人单位盖章
有效的医(护)师执业证书,婚检医师应具有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技术职称证明。婚前医学检查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国家认可学历证书.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的医学专业学历证明
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