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包括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条 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1、拍前准备。登陆相应网站,点击司法拍卖,可见标的物类型、标的物所在地,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不同选择。点开竞拍物网页,认真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以及法院联系方式。
2、报名与缴纳保证金。竞拍开始到竞拍结束前,可以报名和缴纳保证金。鉴于保证金数额较大,建议提前联系相关事宜:如选择交款银行、交款方式、交款途径等。交保成功即是报名成功。
3、关注竞拍流程,阅读相应的法院及拍卖网站的公告,实地看样,拍卖时及时关注,进行出价竞拍,竞拍成功。
4、支付交割和退保。竞拍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如竞拍失败,则申请退回保证金。竞拍成功后您的保证金是会转移到法院的账户中,如果竞拍到了商品没有付余款的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