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和平管理部024-22713659
沈河管理部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024-24357993
浑南新区管理部024-23751057
于洪管理部024-23341206
沈北新区管理部024-89601612
苏家屯管理部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024-87338256
铁路分中心024-23300070
网上咨询地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审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在本市内换工作,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就是系统内转移。
所需材料如下: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②职工集中封存后有新单位接收的,须提供身份证、转入单位介绍信。
一般由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