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1)范围条件:石窟河蕉岭段、松源河蕉岭段和隆文河蕉岭段蕉岭段及主要支流; 2)技术条件: ①、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②、符合防洪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③、不妨碍防洪抢险; ④、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及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小,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10 (工作日)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7号,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二楼水务局窗口。
蕉岭县水务局
1项目申请书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的意见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报告(批准前)
4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5建设项目涉及通航水域内的,须提交航道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6建设项目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须提交第三者的相关意见
7地方(镇级)人民政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