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先拨打对应银行客服电话告知,然后到对应银行网点进行书面挂失。
2.电话挂失为口头非正式挂失,应当提供遗失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遗失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3.持卡人接到银行领卡通知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挂失申请书(客户联)到该行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同时领取新卡。
(一)门诊
1、以下情况不使用医保卡:
(1)在校内医务室就诊。
(2)校外医院门诊就诊。
2、 校外医院门诊(医保定点)就诊时产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1)报销所需材料:门诊病历、发票、医保卡、农行卡。
(2)报销时间:双月。
(3)报销登记:辅导员或校医保办。
(二)、住院
1、在市内一级、二级以及专科医院住院时可直接使用医保 卡办理住院手续。
2、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时不能直接使用医保卡,需到一级、 二级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后再持卡到三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3、放假、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时不使用医保卡,费用需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将相关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交辅导员或校医务室,由专人送市医保办报销。
4、在市内医院未使用医保卡住院的,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市医保办不予报销。
答: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本地户籍同学使用原来的医保卡,市外的同学到户口所在地注销医保卡,再重新办理;二是军训期间未采集照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里无照片就无卡。针对这种情况,学生本人可以到相馆拍照,并把回执单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医保科即可补办。
答:首先查询个人是否参保,如果查明已参保,需办理社保卡急件,学生必须凭:住院社保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该有住院科的公章);预交费用的收据以及本人身份证、代办人 身份证原件,到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办理,否则产生费用一律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