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的住房。该计划由国家统一实施,土地使用一般实行行政转让,土地出让金免收,批准的费用减半,销售价格按政府指导价确定,按照保本、小利的原则确定。其有三个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那么西安的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呢?下面华律小编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30000元。
四、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60平米,二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四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米,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