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将材料报送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受理初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补贴拨付。
郑州辖区内企业、职工及个人,河南省人社厅批复的自主评价企业。参加相应新技师培训,培训工种为急需紧缺工种,经考核合格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参加郑州市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的人员。
来源:郑州政务网(zz.hn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