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木材来源合法。(2)经过木材检疫合格。(3)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4)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的。(5)凭证运输木材的范围:木材类:原木、原条、锯材、枝桠材、商品新材;半成品类:单板;大径苗木类: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的采挖移植树木;进口木材:进口木材需再次运输的;其他类:木片、木炭、未经加工的树兜(桩)。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机构
源城区林业局
四、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
五、办理时限
2(工作日)